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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互联网+医疗+药店”如何顺势做强

     据3月19日《健康报》报道,18日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有关情况。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王斌表示,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后,居民的外出急剧减少,消费市场受到较大冲击。但我国消费也展现出强大的韧性、活力和新的增长点,“互联网++医疗+药店”等逆势发展,信息消费、防护用品、卫生健康用品等消费显著增长。
 
  “互联网+医疗+药店”并非新生事物,此前已多有尝试。有互联网医院在实体药店安装远程诊疗终端,为患者提供线上诊疗并开具处方,药店则充当药房的角色,提供药品、指导用药,三方在线上线下两个层面进行配合。也有互联网医院先提供远程诊疗服务,再将处方流转至药店,由药店送药上门,三方在线上展开互动。做法不同,名称各异,但均可归于“互联网+医疗+药店”模式。
 
 
  “逆势发展”有超出原有套路的意味,但这是对该模式发展史的贴切表达。尽管互联网诊疗符合发展趋势,却面临叫好不叫座的窘境。但在疫情期间,居民不便外出看病,这一模式就成为理想的选择。此外,与各自单干相比,双方合作还能形成优势互补。药店长期面临“处方从哪来”的困境,互联网医院又面临药品配送难,网售处方药未解禁等难题,“有药无医”或“有医无药”,限制了各自的发展,两者合作就能做到“有医有药”,完成整个诊疗过程。
 
  逆势发展属于意外收获,但是否能够持续保持热度,这是个问题,说不定等疫情消散,这一模式就会重新变冷。“互联网+医疗+药店”当然不能坐等命运降临,更应该抓住有利时机顺势做强,推出可持续发展的举措,将这条道路拓宽走畅,使之成为寻医问药的理想渠道。
 
  顺势做强,首先不能回避问题,其中,明晰各方权责至关重要。过去一家医疗机构既负责医、又负责药,出现医疗责任事故之后,都是医疗机构的事,责任主体单一。但在“互联网+医疗+药店”模式下,一旦出现医疗责任事故,就会出现医院和药店两个责任主体,责任划分颇为不易。线上处方如何流转、诊疗质量如何保证、纠错机制如何建立,医疗意外怎么处理,这些问题都得解决好。几方合伙做事容易扯皮,互联网医院和药店一起负责诊疗同样如此。把丑话说在前面,把规则制定得更严密,合作才能持久,模式方能走向成熟。
 
  顺势做强,更需要做好利益分配。患者选择线上诊疗,图的是便捷和便宜,患者的这些要求若得不到满足,线上诊疗就会失去竞争优势。如何获利,是困扰互联网医院已久的一道难题,药店因要承担部分医疗风险,也希望获得更大利润。利益分得合理,积极性才得到充分调动,被疫情催生的这波热度方能得到持久延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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